喜大普奔,二噁英进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2020年11月2日,就在11.1双十一预热狂欢之后,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看到这个通知之后,怀着紧张的心情,小编立马打开附录,去看我们关注的二噁英是否最终突围成功。

果然,突围了!这一次二噁英终于从征求意见稿中进入了最终发布的名录中,编号PC029,名为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

喜上加喜的是,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列有的铊铊化合物(PC037),以及虽然没有列但是焚烧会排放的多环芳烃类物质(PC028,7种)也突围了。

细数一下,发现名录共收录了19种/类化学品,具体如下表所示。与征求意见稿比较,发现氯苯类的1,4-二氯苯和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未能突围。

二噁英是谁?

一般而言,当我们说二噁英的时候,我们说的是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包含了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英文俗称 dioxins, 英文化学名简称 PCDDs)和多氯二苯并呋喃(英文俗称 furans,英文化学名简称 PCDFs)两个家族的同系物。

这两个家族的共性是分子结构中有 2 个苯环。根据苯环上的氢原子被氯原子替代的位置和数量不同,PCDDs 家族共有 75 种同系物,其中 7 种是有毒的;PCDFs 家族共有 135 种同系物,其中 10 种是有毒的。这 17 种有毒的同系物的毒性各有不同。国际上把最毒的一种的毒性设定为 1,其他 16 种的毒性与之对比,得到的数即为其毒性当量因子,数值从 0.0003~1 不等。

环境中的二噁英都是无意产生的,不同的源头产生的二噁英的家族中的各个同系物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各有特征,称之为“指纹“。科学家会利用这一点来判断环境中二噁英的主要来源,一般用 17 种有毒同系物的指纹,更为精确的话则会用 210 种同系物的指纹。

而在评价二噁英的毒性的时候,测量的是 17 种有毒的同系物的含量,并通过其毒性当量因子来计算总的毒性当量。

图:PCDDs 和 PCDFs 家族分子式

生活垃圾焚烧是二噁英的重要排放源,且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量增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其环境影响也未得到有效的评估和重视。2007年垃圾焚烧被列入国家优先控制的二噁英重点排放源。而更新过的国家二噁英排放清单(2013年)的数据表明,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年排放总量已经从338 g 毒性当量(2004年排放清单)上升至555 g 毒性当量,可见排放标准的提高,未能抵消垃圾焚烧处理总量急速增长带来的排放总量的持续增长;也有多项科研文献表明我国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排放已对周边环境及人群健康构成严重负面影响

进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会怎样?

生态环境部规定,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一、纳入相应环境管理名录 

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实施管理。

二、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

三、实行限制、替代措施 

(一)限制使用  修订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限制在某些产品中的使用。

(二)鼓励替代  实施《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目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和《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都只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基础上发布了第一批,《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尚未发布过。因而,二噁英均不在其中。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中的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为什么这么高兴?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是《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和《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的基础,进入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就有可能进入其他几个环境介质名录,受各个对应的污染防治法的管理。

现在,二噁英进入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又由于:

一,二噁英作为一种典型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危害,不仅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最早一批需在全球范围严控的POPs,也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引起重大公共卫生关注的10种化学品”之一,所以应当得到最优先的重视。

二,我国环境二噁英污染防治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已有文献显示,多个城市大气二噁英浓度已远远超过背景水平,甚至超过或逼近环评参考标准;部分地区二噁英呼吸暴露风险已超临界值。所以,二噁英作为一种大气污染物,其环境健康风险应当得到更严格控制。

三,近十多年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体系,包括相关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行业排放标准、环境监测和检测标准,以及较强的二噁英监测和检测技术能力。与此同时,公众对二噁英污染也不陌生,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很高。因此,我国已经有能力在法规、技术和社会等层面,对二噁英进行风险管理。

因而,我们相信,二噁英进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和《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指日可待。我们也相信,通过严格的管理,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和土壤中的二噁英含量会越来越低,对环境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小。

二噁英,继续加油啊!

图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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