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工作意见-中纸协[2018]22号
时间:2018-11-27 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pi.org/infs/20181127151612729762.html
中纸协[2018]22号
关于推进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斯德哥尔摩公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为推动我国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国造纸协会会同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共同起草编制了《中国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国家行动计划》。
经中国造纸协会与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研究,并询相关方意见,特提出推进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工作的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此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造纸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推进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工作意见
二噁英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首批管控的物质,也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的重要化学污染物。2007年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NIP)。
根据国家实施计划(NIP),制浆造纸行业在二噁英控制和减排方面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推动了部分旧源技术改造并明确禁止了新厂采用元素氯漂白工艺,取得了较好效果,基本控制了新增排放源。
为进一步履行公约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大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力度,促进行业向绿色纸业方向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 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实施计划(NIP)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制浆造纸行业于2025年前全面实施二噁英减排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措施和相关清洁生产技术,力争实现生产过程二噁英现有源的改造,并建立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长效机制。
- 主要措施
1、贯彻适度经济规模要求,以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依法淘汰、关停二噁英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新建化学木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在单条生产线30万吨/年及以上,新建设的化学竹子及蔗渣、芦苇、麦草等非木材制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应在单条生产线10万吨/年以上;技术改造的化学木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在单条生产线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子生产线起始规模应为单条生产线5万吨/年及以上,化学蔗渣、芦苇及麦草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应为单条生产线3.4万吨/年及以上。
2、在示范企业开展的二噁英减排BAT/BEP改造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BAT/BEP的技术培训和经验推广及二噁英污染防治知识的宣贯工作,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元素氯漂白企业开展无元素氯漂白(ECF)等低污染制浆技术改造,实现现有源持续减排。
3、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低污染制浆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应用,重点解决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及装备升级换代的问题,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总体水平。
4、随着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定期更新行业BAT/BEP 技术导则,为行业二噁英减排提供技术指导。
5、进一步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在环境监测、环境应急以及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其环境管理水平。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台账记录,及时公开执行报告和相关信息,加强生产过程和末端治理的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避免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
6、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加公众对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的了解,促进公众在行业二噁英减排和污染防治中的参与度,推广无元素氯漂白的纸浆产品和无需漂白的本色浆产品,进一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意识。